本新闻来自上海市环保局网站

各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一网通办”的工作部署,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环评报批前公示工作,结合本市环评审改的具体要求,我局将分步推进环评文件报批前公示平台的迁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逐步改变现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在多个平台开展报批前公示的现状,实现统一平台、在线办理。同时,优化公示审核流程,提升公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具体要求
1. 统一平台,在线办理。完成迁移后,建设单位无需上门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登陆企事业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eic.sh.cn/jsp/view/index.jsp),在线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前公示申请。
2. 优化公示的审核流程。对敏感项目,完善公示审核流程。收到公示申请后,我局组织各区环保局和相关管委会,按照审批权限,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原则上应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平台。
3. 加强应用和指导。各区环保局和有环评审批权的管委会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企事业信息平台应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审核工作,同时做好对建设单位使用企事业信息平台开展环评审批前公示的指导工作。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11月20日起,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统一在企事业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报批前公示,原有公示平台不再使用;
第二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平台的迁移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联系人:市环保局  陈  为
电  话:23115643
联系人: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刘  敏   
电  话:24011576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3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印发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前公示平台迁移工作的通知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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