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环保局、有关管委会: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二季度联网报送考核中本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提高环评审批系统填报数据的质量,满足信息联网报送考核要求,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支撑。
二、重点报送内容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环评文件类别、受理时间、行业类型、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项目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机关、环评审批时间、环评批复文号。其中,行业类型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项目类别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相关附件。包括:环评批复全文、环评文件全本(批复版)、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基础信息表(批复版)。
三、工作要求
1.狠抓数据完整性和规范性。各单位应在环评受理环节,指导建设单位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和附件,确保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提高应用审批系统的及时性。各单位应加强对审批系统的规范使用,确保环评批复后及时在审批系统上办结。
3.建立通报制度。市环保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报送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要求,对各单位环评数据报送工作开展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联系人,确保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顺利完成。市环保局负责总体协调、通报和考核工作。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负责环评审批系统、环保业务专网和交换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环保局环评处 陈 为
电 话:23115643
联系人: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黄云松
电 话:24011569
附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报送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0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印发